展览征稿

第十七届山东美术新人新作展征稿启事

来源:本站原创 2013-03-07 09:47:23

“山东美术新人新作展”是山东省美协主办的一项品牌展览活动。该项活动自1990年创办以来,秉承“扶持新人,推出新作”的宗旨,发现和培养了大批美术人才,为繁荣山东美术事业打下了坚实基础,受到广大美术爱好者的一致好评。2013年,为进一步鼓励探索创新,张扬艺术个性,积极倡导创作的多样性和学术性,发现和培养更多美术人才,山东省美协在“第六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”期间,组织举办“第十七届山东美术新人新作展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概况

主办单位:山东省美术家协会

初评截稿:2013年5月30日

终评截稿:2013年6月30日

展览日期:2013年7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
展览地点:待定

参展画种:中国画、油画、水彩画、雕塑、版画、粉画、漫画、设计、综合材料等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1.作者要求:来稿作者年龄、是否会员不限,鼓励具有一定美术创作水平,勇于探索创新,能够体现个人创作风格的作者参加投稿。 

2.作品要求:投稿应为近年来没有参加过全国、全省大展的新作,作品题材不限,每人限报1件;国画作品尺寸为竖幅四尺或六尺整纸,油画及其他画种最大边尺寸不超过150厘米(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接收)。

3.初评投稿要求:初评投稿为10寸高清晰作品照片,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、年龄、作品题目、画种、尺寸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照片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
4.终评投稿要求:通过初评的作者,需提交与初评作品照片内容一致的作品原件参加终评。参加终评作品一律自行装裱或装框(国画请勿装框),按时寄送至省美协指定地点。

5.其他要求:终评入选作者需将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一张,100字以内简介等材料按时间要求发到省美协电子邮箱,用于出版画册。

三、作品评选

 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、终评。

 初评:评选作品照片(不接收原作),作品初评入围后方可参加终评。

 终评:初评入围者在接到正式通知后,由本人送原作参加终评,终评入选的优秀作品参展。

四、作者待遇

 1.终评入选作者,由省美协颁发入选证书。

 2.凡入选本展览将作为加入省美协的入会条件之一。

 3.本次活动将对全部入选作品进行展览、出版和宣传,费用另行通知。

 4.展览结束后半个月内作品退回作者。

五、评选费用

初评费50元(初评截稿时间之前缴费),终评费100元(终评截稿时间之前缴费)。

 

汇款地址: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山东省美协  路晓玉(收)

(请用邮局汇款方式,切勿在信封中夹带现金)

收件地址: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省美协展览策划部  

邮政编码:250001

收 件 人:张明亮  张健   咨询电话:0531—86059037

邮    箱:sdmsjxhzlb@126.com

网    站:http://www.sdart.org/

 

 
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

2013年3月5日

0531—68978500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

邮编:250021

山东省文联
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