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览征稿

2013“泰山文艺奖”油画、水彩(粉)画预选作品展征稿启事

来源:本站原创 2013-03-26 19:16:09

为积极配合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工作,推出更多美术人才和精品力作,促进我省美术事业繁荣发展,省美协自2010年正式启动“山东省泰山文艺奖预选作品展”系列活动。活动分为中国画、油画及其它画种两大类别,每两年轮换一次。2013年将举办“泰山文艺奖油画、水彩(粉)画预选作品展”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

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

二、展览时间和地点

时间:2013年6月

地点:山东省图书馆

三、参展要求

1、凡近两年(2011年1月1日—2012年12月31日)我省个人和集体创作的油画及其它画种(除国画外)作品均可参加评选。

2、展览面向全省美术家广泛征稿,作者一律寄送作品原作,背面写清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作品尺寸、创作时间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

3、作品最小边框不小于120cm,不大于200cm。

4、作品一律自行装框(不得使用玻璃);为保证作品安全,运输过程中请自行采取防护措施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1、本次展览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具体奖项数额及入选数量,根据征稿数量按比例确定。

2、由山东省美协聘请著名美术家、美术理论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。

3、本次展览获奖及入选作品均由山东省美协统一颁发入选或获奖证书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作者应严格按送展作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,确保作品的安全。对于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作品损毁,展览组委会不承担责任。

2、获一、二、三等奖作品可直接参加“第六届泰山文艺奖”评选。“泰山文艺奖”获奖作品将作为永久性政府收藏,奖金代收藏费(一等奖4万元,二等奖2万元,三等奖1万元)。

3、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奖励办法(试行)》(鲁办发〔2007〕29号)文件规定,获“泰山文艺奖”的所有奖项,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4、本次展览的入选或获奖的非会员作者,可作为加入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的入会条件之一。

5、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等方面的权利。

6、展览结束后,未入选或未被收藏的作品,请作者按省美协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作品。

7、凡参评本次展览的作者,均视为认同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。

六、评审费用

每件作品收取评审费100元;评审费可直接汇至省美协。收 款 人:路晓玉  0531-86059023

收款地址:济南市经六路117号  山东省美协  

邮政编码:250001

七、收件时间地点

收件时间:2013年6月2日-3日

收 件 人:张明亮   张  健

联系电话:0531-86059037

收件地址: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省图书馆美术展厅

(注: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作品送至规定地点,否则一律不接收)
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3月5日

0531—68978500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

邮编:250021

山东省文联
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