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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复评收件通知

2017-11-26 21:39:15

第三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初评工作已结束,经过评委严格、公正的评选,共评选出初评入选作品300件。具体事项如下:

1.为保证展览效果参评作品一律自行装框(为方便拍照出画册用,装框请勿使用玻璃),画面背面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作品尺寸、画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、并附贴身份证复印件。(注:不符合展览要求及装裱形式的作品一律不接收)。

2.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始真实创作,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将取消该作者的参赛资格;且在五年内该作者不得参加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。

3.主承办单位将对部分参展优秀作品收藏,同时主办方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
4.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此通知的各项规定。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
5.请初评入选作者严格按规定时间寄(送)原作到收件地点参加终评。请精确计算物流邮寄时间,确保指定时间到达,早到或晚到造成丢失等问题由个人负责。

     收件时间: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9:00-17:00(逾期视为自动放弃)。

收 件 人:荆老师18678211771 刘老师13370513593 闫育帅18678291940

收件地点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8000号龙奥金座1号楼北门齐鲁艺术馆

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

2017年11月24日

0531—68978500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

邮编:250021

山东省文联
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