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来源: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2009-03-21 07:48:44
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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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汕头市 |
港澳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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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件 |
作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港、澳、台展区自行制定。 |
收件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新兴路33号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港澳台展区收件办公室 邮编:515031 电话/传真:0754-88434246 手机:13825880951 13322771377 联系人:郑鹤芝 |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
邮编:250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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